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5浏览次数:169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严格经费

使用审批手续的通知

 

 校财字[2005]1

 

各院、系、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为明确各类经费管理、使用的经济责任,规范经费使用审批程序,确保学校各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严格学校各项经费使用审批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学校各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各单位的经费负责人以及项目经费负责人,在明确各级职责、权限和经济责任制的前提下,认真履行经费使用管理权限和办理相关的财务报账审批手续。

二、经费使用审批人在审核有关费用支出时,必须对费用支出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以及经费用途的合规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实,并对审核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三、教学经费的管理与审批

1、教学经费由各院系(含独立建制的实验室,下同)在预算额度内,按照经费支出的有关规定自主管理和使用。根据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学校原则上将经费管理与审批权限下达到学院,学院可根据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由院务会确定院系经费管理的职责权限,并明确相应的经费使用审核和管理的具体审批人,并将审批人签字手迹汇总报财务处备案。

2、具体审批手续:日常教学经费的使用,由确定的经费负责人审批。经费审批人自己经办的支出事项,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上一级单位有经费审批权的负责人审批。

四、校部机关各部门行政经费的管理与审批

1、校部机关各部门应在年度预算额度内,按照经费支出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各项行政经费。原则上,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经费使用的审批人。如切实需要也可以根据工作职责权限的划分,确定部门的其他负责人为经费使用审批人。确定的经费使用审批人及签字手迹,必须报财务处备案。

2、具体审批手续: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经办的支出,由部门经费负责人审批。部门经费负责人自己经办的支出,必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审批。

五、科学研究经费的管理与审批

1、科技项目(课题)经费(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课题制管理规定,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预算进行控制和使用。

2、具体审批手续:日常经费使用原则上由项目(课题)负责人审批,审批人签字手迹报财务处备案。项目(课题)负责人本人经办的支出事项,以及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支出,必须经所在学院(或实验室)主管科技的负责人审批。单项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支出,必须经学校科技部门负责人审批。用发展基金或横向项目经费申请购买交通工具的,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经审核批准,所购交通工具必须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六、学生经费的管理和审批

1、学生经费主要包括:奖学金经费、勤工助学经费和学生活动经费等。

2、具体审批手续:

⑴、各类奖学金的评审由学校统一组织,奖学金经费统一归口学生工作部门管理。奖学金的具体发放根据学校文件或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批准后统一发放。

⑵、勤工助学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本科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报酬,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一管理和审核批准支付。

⑶、学生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开展集体活动支出,在核定的预算额度内,由各学院院务会议确定的审批人审批,审批人签字手迹报财务处备案。

七、各项收入经费的管理和审批

1、收入经费是指按照学校收入分配政策,分配给创收业务单位的经费。

2、具体审批手续:由单位集体研究确定的经费负责人审批,审批人签字手迹报财务处备案。

3、审批人审核批准的费用支出事项,必须符合收入经费预算确定的用途。

八、各项代管经费的管理和审批

1、经学校批准设立委托学校代管经费项目的单位,必须按照确定的代管经费的性质和用途管理和使用。

2、经费代管单位必须确定经费使用的审批人,审批人签字手迹报财务处备案。代管经费使用审批人必须依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规定的用途审批使用代管经费。

九、使用教育教学经费、科研(课题)项目经费或其他专项经费支付维修改造工程款,必须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筑装饰维修改造管理规定》(校后字[2000]020号)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内部审计暂行规定》(校审字[2002]4号)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工程报批手续。

十、有关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手续,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采购工作暂行规定》(校监字[2001]01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