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专项经费财务核算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5浏览次数:163

关于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专项经费财务核算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财字[2004]9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由中国科学院投资的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科学事业费改造维修专项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科发计字[2001]494号)以及中科院《关于重申维修改造项目验收后增加固定资产的通知》(计字[2004]159号)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项目经费的核算和管理原则

维修改造专项经费是指由学校提出立项申请,经中国科学院批准后,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并下达的维修改造项目的专项经费。

学校依据科学院批复的年度预算、下达的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的具体内容,按照科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在事业费中进行专项会计核算。同时,基建财务根据管理要求,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建立项目核算备查账,进行平行登记核算,并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编报项目竣工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登记,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二、具体会计核算业务和操作程序

1、维修改造专项经费的日常支出,由基建会计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事业费中支出、报销。事业财务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明细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原始凭证保存在事业财务的会计档案中。项目完工前发生日常支出时,不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和价值增加账务处理。

2、维修改造项目在批准开工的同时,基建财务就要建好项目核算备查账。基建财务在事业财务作账务处理的同时,根据费用原始凭证(或费用报销封面)的复印件编制记账凭证,平行登记备查账。

3、基建财务在分别按照不同的项目、投资类别完成项目的日常核算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项目完成后的竣工决算工作。

4、维修改造项目完工验收后,基建财务要根据备查账编制“维修改造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一式两份),办妥相关手续后,一份交事业财务作为增加固定资产价值账务处理的依据,一份与项目备查账一起作为基建财务档案保存备案。

三、具体业务的账务处理和会计科目设置

1.事业财务核算的账务处理和会计科目设置

⑴、科学院下达的维修改造项目专项经费拨款的核算

按照资金来源的类别分别在响应的会计科目中核算。

5310213(科研事业支出—维修费)科目下增设531021306(基础设施专项维修改造费)明细科目,核算和归集院拨专项维修改造费用支出。通过不同的指标卡号反映和区别不同项目的费用支出。

增设5310222(基础设施专项设备购置费)科目,核算和归集院拨专项维修改造项目设备费支出。通过不同的指标卡号反映和区别不同项目的设备费支出。

⑵、学校自筹维修改造项目专项经费的核算

52102139(教育事业支出—维修费)科目下增设521021306(基础设施专项维修改造费)明细科目,核算和归集自筹专项维修改造费用支出。通过不同的指标卡号反映和区别不同项目的费用支出。

增设5210221(基础设施专项设备购置费)科目,核算和归集自筹专项维修改造项目设备费支出。通过不同的指标卡号反映和区别不同项目的设备费支出。

2、基建财务按照不同的项目分别设置备查账。并按照《中国科学院科学事业费改造维修专项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进行账务处理。

四、本实施办法自2004121起执行。

附件: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核算的指标卡编号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财务处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代号

教?学

流动人员公寓

03J-513J

学生浴室

04J-633J

科研楼

04J-607611J

阶梯教室

04J-608J

教学行政楼

04J-609610J

科?研

流动人员公寓

03J-513K

学生浴室

04J-633K

科研楼

04J-607611K

阶梯教室

04J-608K

教学行政楼

04J-609610K

 

附注:项目代码后带J表示教育自筹经费部分,项目代码后带K表示院拨经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