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
“高等教育发展项目”配套经费使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教[1999]024号
各有关单位:
《世界银行贷款高等教育发展项目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世界银行贷款“等教育发展项目”
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改善本科生基础实验课教学条件和提高教学质量,我校作为教育部确定的28所院校之一,参与世界银行贷款“高等教育发展项目”,获得230万美元贷款。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世界银行要求,学校将为其配套100万元人民币,用于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人员培训、教学改革、协作活动和不可预见费等。为了充分用好管好这笔配套经费,按照世界银行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世界银行贷款高等教育发展项目配套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1、仪器设备的配套经费主要用于世界银行贷款采购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的下列开支:简单装修;购买适当办公用家具;购置保证世界银行贷款采购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必需的配套仪器设备和世界银行贷款采购仪器设备的各项运输、保险和税费等。装修、家具和配套仪器设备的购置由在建实验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世界银行贷款配套经费使用申请表,报校贷款办公室审批。各种税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贷款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运输和保险方式根据仪器设备的特点,由在建实验中心和贷款办公室商定后,通知供货厂商。
2、图书资料配套经费由学校下拨专项,由校图书馆负责使用和管理,采购范围原则上限制在1—3年级教材、教学参考书和相关的各类读物等。
3、人员配套经费由贷款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贷款办公室将根据我校世界银行贷款“高等教育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单位提出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报贷款办公室审批。预算经费主要包括教材和资料费、讲课教师酬金和必要的实验消耗等其他相关经费。
在建实验中心需参加校内外长期或短期培训的教师和实验人员,由在建实验中心向贷款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其培训所需费用可在人员培训经费中支出。世界银行贷款所采购的仪器设备合同中,提供在厂商指定地点免费培训的,无需贷款办公室审批,由在建实验中心负责人指派人员参加,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凭购货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凭据到贷款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在我校进行在职学历培训的人员,其培训费按研究生院当年培养费标准,由贷款办公室会同财务处进行成本核算。
4、教学改革由教务处教学实验室负责组织实施。将以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的方式进行,每一、二年组织一次立项申请,由教务处组织评审和立项,贷款办公室根据评审和审批额度下拨经费。教学研究项目经费支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5、协作活动经费由贷款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贷款办公室按照我校世界银行贷款“高等教育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协作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和支出相应经费。
向协作学校捐赠的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由贷款办公室会同校产管理处和财务处进行折价和核算;由我校主编新出版的教学软件、教材和图书等教学资料的捐赠,将按定价进行成本核算;在我校举办的教师培训班、学生实验、实习和夏令营等活动期间间接发生的费用,由教务处根据教学成本进行核算。
6、不可预见费的使用由校世界银行贷款领导小组负责审批。贷款办公室或实验中心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不可预见费时,以书面形式报校世行贷款领导小组审批。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贷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