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5浏览次数:211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中国

科学技术大学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皖价费[2004]8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请核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学院收费标准的函》(教秘计[2002]248号)、《关于报请核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函》(教秘计[2002]247号)和《关于报请核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2年成人教育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函》(教秘计[2002]249号)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件学院学费标准

 

1.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900元/学分.生,共40学分;软件工程专业在职攻读学位生:800元/学分.生,共40学分;

二年级后从其他院系分流至软件学院的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250元/学分.生,共80学分。

2.该项学费按学分收取,不得提前预收。收费标准包括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再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1.全国统考录取的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4万元/生;

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3.6万元/生;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3万元/生;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根据不同生源,核定为2—3.5万元/生,其中本省生源不超过2.5万元/生。

2.该项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收费标准包括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再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三、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

 

1.专科起点本科脱产班学费:计算机类专业48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4500元/生.学年。

2.脱产生的住宿费执行普高学生的标准。

3.其他收费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2000]263号执行。

 

四、学校应按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皖价费[2002]272号)的规定,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交。

 

五、收费前,学校应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同时,要主动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自200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生在校期间,不再调整收费标准。

 

 

 

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