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利用学生收费管理
系统和使用电脑票据管理暂行办法
校财[2002]7号
随着学校收费规模的逐年增大和收费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化,经报安徽省财政厅批准,学校将从本科生学杂费开始,逐步对全校学生收费项目使用专门的学生收费管理系统进行收费处理和相应的管理,同时使用电脑票据。为保障准确、及时、安全、高效地使用收费管理系统,规范收费工作行为,提高收费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收费管理的原则
1.各有关收费标准以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徽省物价局有关批文为依据,并实行亮证收费。
2. 教务部门提供的学生学籍资料是确认收费的重要资料。
3.收费项目减收、免收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4.实际收费处理以银行实际代扣款项或学生实际缴交现金凭证为依据,其中应收住宿费以总务中心提供已核定的实际住宿条件资料为依据。
二、应收费数额的确定
1.应收学费数额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在册学生学籍管理档案资料、学生学籍变动资料确定。
2.应收住宿费数额根据总务中心核定的当年不同年级学生实际住宿条件确定。
3.代收学生教材费数额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各年级应收教材费标准确定。
三、收费及有关账务处理
1.集中收费期间,以有关银行实际代扣学杂费的数据资料为依据,进行收费处理。
2.日常收费;以学生实际缴交现金凭证为依据,进行收费处理。
3.减收、免收学杂费以学校有关文件为依据,逐一进行减免学杂费的处理。
4.退费处理,依照有关文件或教务处、学工部、后勤等有关部门领导的批件执行。
四、打印票据管理
1.集中收费期间,采取多台计算机同时打印,由现场主管或负责人进行票据管理,打印操作人在票据上盖章。
2.日常收费,由专人操作,按规定进行票据打印和管理。
3.领发专用的收费套打票据,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登记手续,明确责任。
五、查询与统计
1.利用收费系统查询收费情况,须履行登记手续。
2.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对外发布的统计资料,均须经财务处业务主管批准,并作登记。
3.查询与统计业务,由专门操作人员进行。
六、收费档案管理
1.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学籍资料、总务中心核定的学生住宿费资料、学校批准减收和免收学杂费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学生收费的文件和资料,均由专门操作人收集整理,按学年度装订,交存财务处档案室存档备查。
2.按会计年度、学年度对收费系统的数据库进行备份。
七、收费系统管理
1.收费系统的收费操作和日常收费,由专门操作人员进行。
2.收费系统的维护保障工作,由财务处微机管理人员负责。
八、其他
1.附属中学依据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附属中学利用学生收费管理系统收取学杂费及使用电脑票据管理办法,报校财务处批准后执行。
2.本暂行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