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课题)负责人: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计字[2009]250号),科研项目允许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最高核定比例一般不超过课题财政经费预算的20%。
根据通知精神,请项目(课题)负责人对院级在研科研项目(课题),在项目(课题)预算总额不变,确保完成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可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课题)实际情况,申请调整课题预算。
希望老师们能予以关注并按要求做好预算调整申报工作。需要调整预算的老师,请于
电 话:3600606-6604、6605或3600793
E-mail: lixhong@ustc.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财 务 处 科技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