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文件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
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院属单位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07年印发的《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试行)》(科发计字〔2007〕55号)同时废止。
《办法》下发之日起,各单位院级在研科研项目(课题),在项目(课题)预算总额不变,确保科研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申请调整课题经费预算。各单位请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课题预算调整申请(备案)表》(一式4份)报送计划财务局,计划财务局将会同各主管专业局进行审批。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