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字〔2012〕17号
各单位: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列车相继开通,高铁(G字头)列车已成为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的重要交通工具。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乘坐高速铁路列车座位等级及报销问题的通知》(财办行〔2011〕36号)规定,结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校财字〔2007〕2号),现将我校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高铁(G字头)列车座位等级及报销问题通知如下:
一、副部长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含随行一人)等可乘坐商务座,并按照商务座车票报销。
二、正副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教授、研究员、主
三、处级(含相当职务)、副教授(含相当技术职务)及以下人员可以乘坐二等座,并按照二等座车票报销。
四、超过乘坐标准的,按符合报销的座位等级标准报销,超标准费用自理。低于乘坐标准的,据实报销。
附:出差人员乘坐各类交通工具等级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