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助研津贴、劳务费采取直接进银行卡方式发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06浏览次数:230

关于研究生助研津贴、劳务费采取直接

进银行卡方式发放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字[200511号)文件规定“各高校要重视和规范研究生助研津贴的管理工作。日常核算时要保证助研津贴在科研经费中的支出,并采取直接转入研究生个人银行卡等措施,确保助研津贴按时足额发给研究生”。近年来,国家财政、审计部门在对高校各类科研课题进行专项审计检查中,对于研究生助研费发放是否直接转入研究生个人银行卡中,已作为审计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提出明确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的文件精神,确保各类科研课题在接受审计检查时,符合审计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261日起,我校有关学生助研津贴、劳务费等的发放将采取直接转入学生银行卡(助研津贴卡)的方式进行,不再支付现金。采用进卡发放方式后,原有的业务流程和审批手续保持不变。领款表中“领款人签字”一栏标注为“进卡”,不再要求每个领款人签字。

特此通知。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63602362  63602359

                                     财务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