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12浏览次数:88

财字〔201318

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对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了做好2013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经请示校领导同意,现将2013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时间

财务处于20131230开始暂停办理所有借款、转账和报销业务,进行年终结账。特殊应急情况,经财务处长同意,可办理借款或转账业务。

201414起恢复办理会计业务。但涉及国库支付额度的业务(如CXWWWCWYWKWXGQGXGZKAKBKYSAW211ZC985等类指标卡),需等国家拨付的额度到达后才能办理。有关2014年国库支付额度的到账信息,将及时在财务处网上发布。

二、经费指标IC卡年审和经费使用情况核对

12013年经费指标卡结存,在2014年可继续使用(按学校规定需要当年清零的指标卡除外),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201414开始办理经费指标卡的“年审”业务。持卡人在办理业务之前,请到财务处“IC卡查询台”对指标卡进行年审。年审通过后即可使用,年审不通过的,请到财务处102室信息办柜台核查解决。

32013年度各项经费使用的详细信息,财务处核准后将及时上网公布,持卡人可以在校园网财务处主页上查询相关信息。查询中遇到问题或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63602359)。

三、卡点业务结算

各卡点于20131225日起停止办理扣卡业务,并于20131227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卡点业务的审核结账手续。

四、清理暂付款

1.凡已具备报账条件而未报销的暂付款,请各单位负责人、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督促相关经办人在年底前抓紧时间报销清账。

2.对于已具备报销清账条件,无特殊理由不清账且又超过规定清账期限的,财务处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继续实施工资扣款处理。

五、缴销票据

按照国家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各单位领取的各类财务收据和税务发票无论是否使用完毕,都必须在年底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缴销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所属单位财会中心将根据学校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要求,安排好各所属单位的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2.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北京教学管理部财务室等并帐单位,请于201414前向财务处报送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苏州研究院、上海研究院、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社等单位,请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行安排好单位2013年度的财务决算工作。

4.经核定有上缴或返还学校各类款项的单位,请按照各业务职能部门的通知要求,在年底前足额上缴或返还学校。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63606413636064106360067063602359

 

财务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