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5年度校内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09浏览次数:77

财字[2014]   

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2015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478)、《中国科学院关于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科发函字〔2014179 号)要求,结合我校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度校内预算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校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2014年我国面临的经济形势依然严峻,财政预算管理不断强化,随着我校教学、科研各项改革工作的深化及落实中科院“四个率先”行动的深入实施和推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资金需求不断增加。面对这种形势,2015年校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统筹使用各渠道资金,盘活财政存量,积极消化结转和结余资金,用好财政增量,严格控制支出水平,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单位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从严控制“六项费用”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2015年校内预算编制原则

2015年校内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从学校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量财办事,保障重点,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

三、2015年校内预算编制内容
   1.基本运行费
 
  机关部门按照学校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定额标准作为额度控制数,编制具体支出内容;学院以2014年度预算批复数为基础,结合2015年度需求,编制具体支出内容。

2.经常性专项经费
 
  各单位原则上按照2014年度预算批复数作为2015年额度控制数,编制具体支出内容。
 
  3.新增专项经费

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编制。

4. “六项费用”支出计划申报

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各单位要准确测算基本运行费、经常性经费及新增专项经费中“六项费用”的支出数,认真填报“六项费用”,申报数将作为预算评审批复的依据。各单位2015年 “六项费用”预算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14年“六项费用”批复数。

5.学校公共支出预算

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基本建设处、资产与后勤保障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单位除申报本单位经费预算外,还需要对学校公共支出预算予以编报(相关单位在进入预算系统后有编制具体内容提示)。

6.归口专项经费

涉及教学、科研、维修等项目的专项经费,各单位应及时向归口职能部门分别申报,各职能部门审核并初步排序后向学校申报。

7.二次分配经费支出计划

涉及二次分配的经费,经费归口部门需要根据学院(实验室)需求测算支出数,编制单位明细支出计划,计划将作为预算评审批复的依据。2015年校内预算正式下达后,根据实际下达数,归口部门及时提交正式预算分配计划。

8.其他

1)学校所属二级核算及自收自支单位,根据预算年度单位收支情况填报预算明细表。

2)学校所属法人单位,编制相应的年度财务计划,经批准后报送财务处。

五、相关要求

1.精心组织,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各单位负责人需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确保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预算编制要与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要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各单位要完善内部预算控制制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2.保障重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各单位预算编制要与当年工作重点保持一致,与学校可分配财力相适应,保障学校重点支出需求,切实做到以目标需求为导向,以支出进度为依据,克服经费申请中的盲目性。
   3.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六项费用支出,切实压缩行政运行费用性支出。

4.提高效率,控制结余
 
  根据财政部及中科院文件精神,对经费结余过大的单位或项目次年经费将少安排或不安排,因此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申报,并切实加强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经费结余。

5.坚持“刚性预算”

为了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预算编制确定以后,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

6.认真总结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为确保合理科学地安排2015年预算,2014年底,请各单位对2014年各项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提交2014年预算执行报告,并提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二次分配经费由归口部门提交预算分解执行情况报告。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须登录学校预算申报系统进行预算编制。

(预算申报系统网址: http://202.38.65.118:8088/ysgl/

2.预算申报资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
 
 3.2014年度学校分配的基本运行经费和经常性经费年底清零,特殊专项经费经批准使用时间最长三年。

4.各单位预算执行报告及二次分配经费分解执行情况报告请于2015120日前提交财务处。

五、工作安排

各单位20141012日前在学校预算申报系统上提交预算,同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送至财务处预算管理与监督办公室(东区活动中心1110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褚婷      赵琪娣      俞向群

 话: 63606412    63606569 

预算申报系统网址: http://202.38.65.118:8088/ysgl/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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