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年所得额:请参照财务信息门户——个人收入汇总(2015年)中“应纳税收入”金额填写。
2.应纳税所得:按2015年每月“应纳税收入”超过3500元部分汇总填写。
举例:张三1月应纳税收入5000元,那么1月应纳税所得为5000-3500=1500元;2月应纳税收入3000元,未超过3500元,2月应纳税所得为0元。若全年每月应纳税收入都超过3500元,可直接按【“应纳税收入”-42000(12*3500)】填写。
3.只在学校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职工,应纳税额填写应与已纳税额一致。
4.登录时请手工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勿用黏贴;若身份证号含字母X,请用大写;还登陆不上请换浏览器或电脑。
5.如个人信息有误,请联系:包河地税局王志萍 63773372。
6.财务咨询电话: 63606466、63600976。
二、网上申报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