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要求,学校启动2016年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引导专项”)的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要求,2016年国家拨付我校的“引导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条件改善、公共实验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经费支持。其中: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预算由学校统筹考虑,学科建设、科研条件改善、公共实验平台建设等专项经费预算由各学院、实验室根据自身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论证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合理填报预算。
二、申报方式
本次专项经费预算申报,采用各学院、实验室分类分项明细填报,业务归口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
1.各学院、实验室根据需求填写“项目申报书”,报送相关业务归口部门。业务归口部门审核后填报“项目申报汇总表”,随同“项目申报书”报送财务处。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及经签章的纸质件。
2. 业务归口部门具体安排为:
“学科建设”归口研究生院;
“科研条件改善”归口科研部;
“公共实验平台建设”归口公共实验中心。
三、相关要求
1. 项目申报书要详细说明项目现状、实施必要性、项目实施内容、计划投资额、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不确定性因素及预算测算依据、绩效目标等。
2. 各学院、实验室所申报项目,应于2016年执行完毕,确需跨年度执行的,必须注明原因及各年度执行的预算数。
3. 各学院、实验室申报的预算由归口部门审核汇总后按照学校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定。
四、时间要求
1. 2016年7月29日前,各学院、实验室的预算报送归口部门。
2. 2016年8月15日前,业务归口部门汇总报送学校财务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研究生院 熊文 63600531 xiongwen@ustc.edu.cn
科研部 朱霁平 63606545 jpzhu@ustc.edu.cn
公共实验中心 周宏敏 0551-63606541 itisme@ustc.edu.cn
财务处 齐鹏 63606955 qipeng16@ustc.edu.cn
财务处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