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为便于更好地理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应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精神,财政部针对《意见》起草了问答(详见下方附件),供各院系、相关部门及科研人员了解。
特此通知。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pdf
2、《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问答.pdf
3、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四部门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pdf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