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个人所得纳税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7浏览次数:106

各位老师:

依据国家税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及两处以上工薪所得纳税人需办理纳税申报,现将我校教职工办理2016年度纳税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税务局实施移动办税APP方式申报,请纳税人点击合肥地税官网的“所得税一点通”的“12万个税自行申报一点通”即可找到手机APP年所得12万以上和取得两处以上工薪所得个税自行申报操作手册,请仔细阅读,及时操作。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分别拨打税务部门公布的电话:

单位

政策咨询

App使用咨询

补全自然人登记咨询

两处以上异议反馈

电话1

电话2

电话1

电话2

电话1

电话2

包河分局

12366

63773352

63773367

63773389

63745523

63773370

63773371

为方便各位老师办理2016年度纳税申报,解答各种疑问,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包河分局将到我校开展现场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时间:20173 22日(星期三)下午230500,地点:东区师生活动中心五楼报告厅。

特别提醒:

1、税务部门的信息系统已将年所得12万及两处以上收入的纳税人登记在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请务必及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如不按时申报,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为了确保您填报准确,请您仔细阅读相关附件材料。

3、办理纳税申报截止时间:2017331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317

附件:

1纳税申报注意事项.doc

2、安徽地税移动办税APP安装操作手册

http://60.166.52.36/hefei/bsfw/gszxsb/zysxapp/1488988800796944.htm

3、安徽地税移动办税APP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缴税操作手册

http://60.166.52.36/hefei/bsfw/gszxsb/zysxapp/1488988800776737.htm

4、安徽地税移动办税APP取得两处以上工薪所得个税自行申报、缴税操作手册

http://60.166.52.36/hefei/bsfw/gszxsb/zysxapp/14889888007827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