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5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到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让老师潜心教学与科研工作,针对学生无法使用公务卡办理报销业务的问题,经校长工作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学生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作为业务经办人,办理单笔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的采购等业务,原则上不强制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办理1000元以上的业务,必须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2.允许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为1位参与课题研究1年以上的学生(一般为研究生)办理公务卡,承诺该学生持卡期间发生的与公务卡相关的任何问题,由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学生毕业时必须办理公务卡注销手续后方可离校。
需要办理学生公务卡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填写《学生办理公务卡申请表》和《学生办理公务卡承诺书》,交至财务处102办公室备案登记。
另由于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负有相关担保责任,因此除上述纸质材料外,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还需通过个人校内邮箱(后缀为@ustc.edu.cn)发送确认邮件至liujun@ustc.edu.cn,邮件内容可参考:“ 我已阅读并签署《学生办理公务卡承诺书》,同意为学生XXX(学号XXX)担保办理及使用公务卡。担保人XXX(工号XXX) ”。
联系电话:刘军 0551-63602359。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