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04浏览次数:113

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对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了做好2017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经请示校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时间

财务处于201712250:00关闭网上不等候报账系统,暂停办理所有借款、转账和报销业务,进行年终结账。系统关闭之前生成的业务报销单,请于122618:00前提交财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201815日起恢复网上不等候报账系统。但涉及国库支付额度的业务,需等财政拨付的额度到达后才能使用。有关2018年国库支付额度的到账信息,财务处将及时在网上发布。

二、经费指标卡年审和经费使用情况核对

经费指标卡的年审工作由财务处统一处理,无需持卡人到现场办理。

经费指标卡内的结存,在2018年可继续使用(按学校规定当年清零的指标卡除外),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017年度各指标卡使用的详细信息,财务处核准后将及时更新到财务信息查询平台,持卡人可以在校园网财务处主页上查询相关信息。查询中遇到问题或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63602359)。

三、卡点业务结算

201712200:00起各卡点停止办理扣卡业务,并于2017122618:00前到财务处办理卡点业务的审核结账手续。

四、清理暂付款

凡已具备报账条件而未报销的暂付款,请各单位负责人、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督促相关经办人抓紧时间报销清账。

无特殊理由不清账且超过规定清账期限的,财务处将按照《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校财字[2015]10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工资扣款处理。

五、缴销票据

2017930日之前预借的发票或收据应在1225日前清款缴票。

预借发票(收据)超过一年期限,没有特殊理由款项不到账的,财务处将按照校财字[2015]10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工资扣款处理。

六、其他事项

北京教学管理部等并账单位,请于201815日前向财务处报送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苏州研究院、上海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社等单位,请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行安排好本单位2017年度的财务决算工作。

经核定有上缴或返还学校各类款项的单位,请按照各业务职能部门的通知要求,在年底前将相关款项足额上缴或返还到学校。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63602362(东区核算中心)

63601595(西区服务中心)

63606955(预算办公室)

63602359(信息办公室)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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