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财字〔2018〕184号
关于编报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
2019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编制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条财字〔2018〕22 号)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现将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校内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科大风格的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紧密围绕学校战略部署,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和中期规划理念;坚持统筹兼顾,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规范项目设置和项目立项;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要求
(一)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
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阶段性目标,结合本单位发展规划,认真编制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校内预算,认真梳理存量资金,在努力盘活存量经费的前提下,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学校预算支持。申报项目应结合学校战略布局和重要决策、重点项目,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各单位要在深刻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常态化、长效化按照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持续抓好预算管理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相关预算定额标准和学校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预算。从严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六项费用”预算不增加,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
(二)夯实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编报工作
各单位预算编制要切实做到“以目标需求为导向,以支出进度为依据”,克服经费申请中的盲目性。规范项目立项、细化充实项目信息,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凡是申请立项的项目必须规范填写项目文本,以此作为项目审核和管理的依据。
各单位须及时向归口职能部门申报专项经费,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学校统一申报。其中:购置专项归口资产与后勤保障处,维修改造专项归口基本建设处,教学专项归口教务处、研究生院。
(三)统筹资金,盘活用好存量
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分年度预算,并切实加强预算执行,从源头上避免形成结转结余。
根据财政部及中科院文件精神,对经费结余过大的单位或项目,次年经费将减少安排或不安排;对结转两年以上的预算视同结余资金,将统一收回,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2018年度学校分配的经费年底清零(院级单位2018年统筹增量预算于2019年年底清零);专项经费经批准,使用时间最长两年。
学校将加大结转资金和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根据支出需求适度考虑盘活存量资金,促进和保障学校“双一流”建设有序开展。
(四)积极推进预算工作,严肃预算执行
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等专项资金,应在当年4月底前完成细化分配工作,切实加快预算执行。
学校要将各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校内预算,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要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学校,严禁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要严格执行按学校程序批复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执行,严禁虚列支出,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五)推进绩效评审工作,加强结果应用
根据我校关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各单位要树立绩效理念,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未设定绩效目标或设定不合理的,不予申报。在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预算执行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要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反映绩效情况,不能走形式、走过场,学校将加大力度对上年度校内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由校领导和预算专家委员会成员从项目库中抽选确定纳入年度绩效评价的项目。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凡是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将减少以后年度预算安排。
(六)着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各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要将校内预算项目立项、编报、执行和绩效等各项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发现问题要对资金使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在巡视、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财经纪律的单位,在预算安排、预算调剂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
(七)认真总结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为确保科学合理的安排2019年预算,2018年底各单位要对2018年度各项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于2019年1月底前提交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提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归口专项经费由归口部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三、编报内容
(一)基本运行费
各单位编制2019年基本运行费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需求细化具体支出内容。
机关部门按照学校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定额标准(部门领导1万元/人、职工0.6万元/人)作为额度控制数,编制支出预算;学院按照20万元的定额,编制支出预算。
(二)经常性专项经费
各单位编制2019~2021年三年的经常性专项支出预算,要结合实际需求,必须充分考虑项目的可持续性,规范填写2019年度项目申报文本,详细编制具体支出内容;2020、2021年度只需要编报支出规划。
学院按30万元的定额,编制2019年院长基金支出预算。
(三)新增专项经费
各单位编制2019年新增专项支出预算,应按照轻重缓急安排具体项目预算,更好的体现“有所为”,充分考虑项目必要性,量力而行,所有的项目都必须具有明确的立项依据、规范的测算依据,在项目文本中准确描述实施内容、支出明细等内容。如项目周期超过一年,2020、2021年度只需要编报支出规划。
(四)学校公共支出预算
包括校级人员支出、公共水电汽费、物业管理费、基建经费、预备费等,分别由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研究生院、资产与后勤保障处、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基本建设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编制2019年的支出预算。
(五)院级统筹增量(绩效预算)经费
学校为突出院级单位在学校综合改革和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学院自主统筹安排经费力度。以绩效管理为目标,以关键绩效指标设定为载体,按照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分配,进一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财务处编制2019年学院绩效预算经费。
(六)其他
1.学校所属二级核算单位及软件学院,根据预算年度单位收支情况填报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2.学校所属法人单位,编制2019年度财务计划。
四、时间安排
校内预算编报工作任务繁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申报。
1.9月17日起各单位在学校预算申报系统进行编报。
(系统网址:http://202.38.65.118:8088/ysgl/)
2.10月22日前各单位完成项目编报并提交,预算申报系统关闭进入评审阶段。各单位在系统提交后,须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资料报送至财务处预决算管理与监督办公室(东区活动中心1楼110室)。
联系人:褚婷,齐鹏,俞向群
电 话:63606412,63606955,63606569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8年9月15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