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提示通知

发布者:徐颖发布时间:2020-04-03浏览次数:275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要求,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的时间为202031日至630日。由于受疫情影响,经联系主管税务局获悉,近日税务部门办理汇算清缴系统已经开通,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广大师可选择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端)自行填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汇算清缴对象

  1.涉及退税或者补税,需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2.以下情况免于汇算清缴:2019居民个人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的,以及居民个人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于汇算清缴(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二、正确选择申报方式

1.简易申报: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需要申请退税的,请选择“简易申报”方式。如:学生劳务报酬等。 

2.标准申报: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的,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退(补税)的,请选择“标准申报”方式。如:两处取得工资薪酬收入的需补税等。

    三、补录信息

符合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或2019年度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师生,办理汇算清缴前,应抓紧时间补录填报相关信息。

四、特别提醒

1.系统查询页面中的“批量申诉”“申诉”并不能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补)税款,务必谨慎点击,除非确实必要,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修改处理上的困扰,无法顺利退(补)税。

2.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五、强烈建议

个人所得税APP是个税网上办税平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业务,通过手机就能及时修改专项附加扣除等基础信息、轻松完成每一年度汇算清缴。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建议广大师生不要轻易卸载该APP如误删可重新下载安装,已注册用户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终端的信息和数据不会删除。

六、具体操作流程

请参照附件“个税年度汇算怎么办?手机APP端全流程教会你!”

七、其他

具体操作中如有疑难问题,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咨询和解决,如有其他疑问也可咨询财务处636064666360715663602362

 

附件1个税年度汇算怎么办?手机APP端全流程教会你!

附件2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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