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第三次通知

发布者:徐颖发布时间:2020-06-24浏览次数:281

各位老师、同学:

接税务局通知,目前我校尚有部分师生未办理个税综合所得2019年度汇算清缴,请尚未办理汇算清缴的师生(包括部分外籍员工),务必于2020630前办理。确保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一、特别关注事项

1.在职员工未将2019年度校外取得劳务报酬、稿酬收入等纳入汇算清缴,或者填报虚假专项附加扣除将会面临税务处罚风险。

2.学生或其他人员2019年在学校领取了劳务报酬并预缴税款的,请参照流程办理个税年度汇算,一般通过简易申报退税。

3.外籍人员需携带护照或代办人员持其授权委托书、护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包河区税务局大厅41号窗口申请注册码, 可在现场办理汇缴,也可通过个税APP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汇缴。

4.若有境外收入请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适用)并到包河区税务局大厅现场申报。地址:包河大道118

二、操作注意事项

1.下载登陆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在职员工如果有校外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请点击“新增”,选择“查询导入”、“全选”进行数据的补充完善。

2.汇算清缴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三、遇到问题处理

1.联系手机APP中显示的主管分局税务专管员的办公电话或在APP中直接提交问题,会有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答复。

2.拨打12366进行相关业务咨询。

3.携带手机、身份证或护照(有委托书可持复印件)到包河区税务局主楼204室个税汇算清缴专厅现场协助办理。

4.包河区税务局联系电话 63773389 63357754

5.财务处联系电话6360715663606466636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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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2020623

附件:

1.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提示通知(财务处2020.4.3)

2. 年内取得了劳务报酬或稿酬所得,个税汇算时别忘记点这里!(安徽税务)

3. 视频“手把手教你办汇算”手机个税APP简易申报(国家税务总局)

4. 视频“手把手教你办汇算”手机个税APP标准申报(国家税务总局)

5.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适用)    --  /_upload/article/images/87/0e/1ef65ff64a00b0dbbf6dd3f0bcd0/2f0522ec-c7ee-4010-9f97-d2cdc8879697.gif外所得B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