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经费报销

发布者:徐颖发布时间:2021-01-28浏览次数:1998

一、报销范围

1.与学生活动相关的办公费、印刷费、活动费用、学生培训会议费、交通费、标准内的住宿费、报刊杂志及纸质与电子图书音像资料费、邮寄费、通讯费、特殊学生慰问等支出,以及因特别主题活动需要而产生的其他支出。

2.不得报销各类罚款、滞纳金、大笔餐费(超过每人次50元)、礼品费等以及与学生活动无关的开支。

二、材料准备

1.网上填报的日常业务报销单。

2.学生活动申请表。班级活动审批表在学工部网站下载,社团活动审批表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3.发票等有效报销凭据。

三、注意事项

1.不得以白条或冒名签领方式办理报销。

2.除比赛奖金、评委裁判劳务费、学生劳务费等可以用领款清单签名领取外,其余报销应以正式发票为据,特殊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

3.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和凭证的,可由经办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学生工作负责人(或班主任)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并签字把关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报销。

4.活动结束后应该尽快报销,发票有效期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在报销时应汇总本次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并在报销单上注明该活动项目名称。

5.学生活动经费购置设备达到固定资产要求的,应按要求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6.同一活动同一收款单位超过1000元,应使用非现金方式结算。

四、相关政策制度

请参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活动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校财字[2018]14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