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规范要求

发布者:徐颖发布时间:2021-01-28浏览次数:3275

一、票据报销的规范要求

1.应有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章。

2.抬头填写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3.摘要填写所购商品品名、数量、单价及金额,若不完整应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的明细清单,清单的总金额应与发票金额相符。

4.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涂改无效。

5.发票报销有效期为一年。

6.须加盖出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发票报销应通过网上验真。

二、增值税发票的规范要求

(一)开具增值税发票

1.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为企业的,须提供购买方的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2.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购买方的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3.开具增值税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业务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二)接受增值税发票

1.我校取得外单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论是否填写我校纳税人识别号,均可以报销(如住宿费发票)。若对方需要纳税人识别号,可以提供。

2.我校取得外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12100000485001086E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

电    话0551-6363726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蜀山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84203468850

根据税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凡采购伍万元以上并签订合同,且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等四类国产设备,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时需同时提供发票联和抵扣联(其中抵扣联无需粘贴)。当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次年320日之前报销,逾期未报的发票按细则规定需退回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