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应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要求,我校自3月19日起上线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
数电发票统一在电子税务系统开具,系统中关于会务费、版面费、审稿费、服务费等收费项目的税率统一设置为6%。即日起,我校原按简易征收税率3%开具的会务费、版面费、审稿费、服务费等增值税发票调整为按6%开具。
相关业务请咨询:吴老师 63607156 , 刘老师 63602363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4年4月17日
校内各单位:
应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要求,我校自3月19日起上线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
数电发票统一在电子税务系统开具,系统中关于会务费、版面费、审稿费、服务费等收费项目的税率统一设置为6%。即日起,我校原按简易征收税率3%开具的会务费、版面费、审稿费、服务费等增值税发票调整为按6%开具。
相关业务请咨询:吴老师 63607156 , 刘老师 6360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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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