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黄文慧发布时间:2025-04-03浏览次数:420

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教育财政专项经费执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经费(简称“双一流”专项经费)(YD类指标卡)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WK类指标卡)

3、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

此次考核范围限以上三项经费2025年拨款项目,以往年度拨款项目沿用原规则。

二、考核原则

1、要求项目经费执行进度6月底达50%9月底75%11月底100%

2、各时点未达执行进度要求的,差额部分由学校收回,原则上不再返还,由归口管理部门重新分配。

3、收回金额计算方法:

执行数=支出数+借款数

实际执行率=执行数/预算数

收回金额=预算数*(要求执行进度-实际执行率)

三、考核口径

16月底考核,将剔除仪器设备购置因素,且5-6月下拨经费的项目不纳入考核

29月底考核,要求4月及以前下拨经费的项目执行进度达到75%5-7月下拨经费的项目达50%8-9月下拨经费的项目不纳入考核。

311月底考核,未及时处理的冻结金额将自动取消冻结(不另行通知),未付款额度不予保留。

四、考核流程

学校将定期对各项目的执行进度进行检查和通报,考核时间节点未达执行率要求的部分,系统自动回收。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教育类财政专项经费执行进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学校“双一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联系人

财 务 处      宋皑瑾 63606412  

                  马雨薇 63600753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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