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教育财政专项经费执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经费(简称“双一流”专项经费)(YD类指标卡)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WK类指标卡)
3、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
此次考核范围限以上三项经费2025年拨款项目,以往年度拨款项目沿用原规则。
二、考核原则
1、要求项目经费执行进度6月底达50%;9月底75%;11月底100%。
2、各时点未达执行进度要求的,差额部分由学校收回,原则上不再返还,由归口管理部门重新分配。
3、收回金额计算方法:
执行数=支出数+借款数
实际执行率=执行数/预算数
收回金额=预算数*(要求执行进度-实际执行率)
三、考核口径
1、6月底考核,将剔除仪器设备购置因素,且5-6月下拨经费的项目不纳入考核
2、9月底考核,要求4月及以前下拨经费的项目执行进度达到75%;5-7月下拨经费的项目达50%;8-9月下拨经费的项目不纳入考核。
3、11月底考核,未及时处理的冻结金额将自动取消冻结(不另行通知),未付款额度不予保留。
四、考核流程
学校将定期对各项目的执行进度进行检查和通报,考核时间节点未达执行率要求的部分,系统自动回收。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教育类财政专项经费执行进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学校“双一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联系人
财 务 处 宋皑瑾 63606412
马雨薇 63600753
财务处
2025年4月3日


